教材征订管理办法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0-10-20
  • 点击:261
  • 来源: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的编写、选用和订购,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教材的选用、订购、管理和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之更有效地为教学服务,避免浪费和积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原则
1.坚持择优的原则。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保证所选教材质量。  
2.为了保证选用的教材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内出版
的教材。
3.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坚持适用价廉的原则。
4.每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本教材(习题集不能作为教材,学生确有需要,再行订阅)。
5.我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原则上只使用一年,若使用效果好,经代课教师、系、部同意后可续订。
6.公共文化课教材由教务科在征求代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与各系部协商
后统一指定,便于全院统一管理考核。专业课教材各系根据专业情况征订。
二、教材征订程序
1.征订程序
每年的六月份为秋季教材的预订时间,十二月份为春季教材征订时间,各系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特点确定本系应选教材的种类,按照教材选用原则,经教研室讨论并填写《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教材征订单》和《忻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教材征订单》,交系主任审核、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务处审批后生效。
2.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拟选用的教材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严格把关,以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原则上同学时、同大纲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每次只预订一届学生用书。凡由系里和教务处审批后预订的教材,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变动应首先考虑把已订的教材用完。 
三、教材出版和印刷
1.学院统一组织编写的专业教材,一般应使用三届以上,基础课教材,一般应使用二届以上,其版权归学院所有。
2.学院资助立项的教材,版权归学院所有。学院如需要出版此类教材,该课题主持人及参与研究的老师有义务积极配合并作好校对、修改等相关工作。
3.各系、部自编校本教材,需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印刷发行。
四、教材领用
1.教材统一由教务科发放。
2.新生入学时,各班由班主任带领,凭学生管理部门审定的注册名单领用教材。个别延期到校的学生凭交费收据领用课本。以后各学期各班按本班实际交费人数领书。
3.学校对学生实行按学年核算书费、毕业结算的办法,即每学年学生向财务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收费标准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定),毕业时统一进行教材结算,多退少补。
4.任课教师可领取执教课程教学用书一本(版本一般应与学生用书相同)。任课教师连续使用同一版本教材,至少应使用两年以上方可再领相同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因故换人或请临时代课教师,已发教学用书的不再另发教材,由基层教学单位内部调剂。
5.如教师所需下学期上课用的教材学院教材库无库存,任课教师可自己先到书店购买作备课用,凭系主任签字的购书发票和所购买的教材,交教务科报销。
五、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