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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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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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的总体设计,是学院组织教学、实施教学管理、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院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根据教育部教高[2000]2号文件“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教高【2006】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 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 基本要求: 高职毕业生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思想品德好;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职业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
1.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修)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 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修)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 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 贯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思想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专业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 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各系应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制(修)订教学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即使在同一大类的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方向的教学计划,或在执行同一教学计划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构成
1. 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
(1)专业人才现状和社会需求分析
(2)指导思想
(3)培养目标
(4)职业面向
(5)职业岗位能力分析
(6)培养方案框架
(7)教学进程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8)教学活动按周分配表
(9)主要课程介绍
(10)培养方案特色
2. 必要的说明。
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3.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
四、课程分类
由于我院由原四所中专学校整合而成,课程体系暂不能以学分制确定,仍按公共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选修课分类。从2009年开始财经系试行学分制课程体系,成熟之后全院推广。
五、公共课程的设置要求
1. 政治课
根据每学期的实际理论教学周数,三年制专业安排4个学期(二年制专业安排3个学期),每周2学时,共约145(108)学时:
“形势与政策”课,以讲座的形式安排12学时左右,安排在第一和第二学期进行。
2. 体育课
根据每学期的实际理论教学周数,安排4个学期,每周2学时: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
根据每学期的实际理论教学周数,安排1个学期,每周4~6学时左右,总学时60~80学时:
4. 大学英语课
根据“英语等级”考试的要求,英语课安排前2个学期,每周4~6学时为宜,总学时数安排不少于140学时,(可要求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第三学期安排约30课时的“英语四级考级讲座”,安排在“任选课”中)。
5. 高等数学课
应根据专业不同,文科和理科不同,开设不同的数学内容,安排2个学期,按每学期的实际理论教学周数,每周4—6学时为宜,总学时不少于140学时。
6.大学语文课
一般安排1学期,按每学期的实际理论教学周数,每周4学时为宜,总学时不少于50学时。
7. 应用文写作课
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可在前4个学期中适当时候安排26~30学时的选修课。
8. 公共艺术课
按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需要的专业可有选择性地开设1~2门“艺术欣赏选修课”,每门安排20课时左右。
9. 公共语音课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可安排26~30学时的语音选修课。
10. 公共书法课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可安排26~30学时的书法选修课。
11. 公共必修课程与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
六、总学时、周学时分配
1.  三年制高职教学活动总学时约2800~3000学时,以周为单位的实践教学每周以30学时计。课内总学时和实践教学的分配比例约为6:4。
2. 三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800~1900学时为宜(不含课外实践);二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一般以1300~1400学时为宜(不含课外实践)。
3. 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二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30%。
4. 根据我院现行的周总学时数为30学时,各专业的课内教学时数安排28~30学时为宜
七、其它说明
1.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1~2门专业主干课程,其他课程应围绕主干课程进行设置,课程量不宜过多,原则上每学期设置6~8门为宜(不含任选课)。
2. 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由专业负责人牵头执笔,集体充分讨论修订,跨专业,跨系部的专业基础课应征求相关课程教研室的意见,尽量做到合理设置,经系主任审查把关,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报分管院长审批执行。
3. 各专业教学计划经审批执行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填写“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获批准后方可更改。
4. “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的格式按电子表格格式填写。
5. 本“原则意见”从08级高职专业开始执行。

6. 本“原则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