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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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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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教学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实验、实训、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教学
实验课教学是为配合理论学习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
实验课教学作如下规定:
1.授课教师应将实验教学指南(如何上实验课、时间安排、实验地点等)及时通告学生并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预约登记、确定实验项目等)。
2.实验教师应妥善安排学生实验,提前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并做好实验指导及成绩考核工作。指导实验时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3.所有实验项目,尤其对难度较大的实验指导人员应于实验前试作,并认真分析试作中出现的问题。
4.学生必须按时到实验室进行实验,不得迟到。
5.学生在实验中应独立操作,指导教师要巡视指导,对学生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应当从方法上给予指导,引导学生独立解决问题。
6.有实验总结或报告要求的,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教师要按要求认真审查学生的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根据具体情况令其重做,或重写报告,并记入成绩考核。
7.实验应根据学生实际操作水平,实验报告质量及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
8.考核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成绩报送有关理论课教师,并将实验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9.实验教学文件、资料交系部留存。
(二)实训教学
实训教学是集中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周以上)对学生进行素质培养和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职业素质和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教学目标规定的要求。
1.实训开始前三周,专业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时间安排。实训计划安排中每天必须保证六个小时的教学时间,每个教学阶段的内容及教学形式必须落实。
2.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并在设备、仪器、工量具、材料、图纸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3.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中途离岗、无教师指导等,按学院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4.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方法》制定相应的实训技能考核办法,对实训的过程进行全面的考核,给出成绩。
5.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有实训小结或实训报告,教师应根据学生实训报告、实训过程的表现等评定成绩。
(三)课程设计(大型作业)
课程设计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学生创新意识、设计能力的重要基础性环节。
课程设计的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正确的设计思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工作、工程技术、服务等问题的能力。
1.指导教师要熟悉课程设计的理论知识,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要求拟定题目、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制定具体考核形式并于课程设计开始前向学生公布。做好课程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教师不得无故缺席,要按时到场做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3.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设计任务,严禁抄袭、找人代做等,一经发现成绩记零分,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4.成绩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
(1)设计说明书完成情况。
(2)独立工作能力及设计过程的表现。
(3)回答问题的情况。
5.课程设计结束后要做好工作总结,按规定保管或上交文档资料。
(四)实习教学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有效形式,是学生接触社会,获得生产、应用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巩固所学理论,培养职业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1.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目的是增强劳动观念、责任感和事业心,使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培养实际工作能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缩小校内教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的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
(2)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生产、服务、管理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本企业、行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管理、服务、生产的知识;
(5)虚心向实习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2.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1)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由专业教研室制订。有关教研室应在本学期的第15周前填写下一学期的实习计划经系主任批准后于第16周星期五前前报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的实习计划执行。
(2)实习计划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须书面说明原因,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实习实训中心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为了提高实习效果,专业教研室必须会同有关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要求和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于实习前发给学生。
(4)在学生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提前1~2周将实习计划送往实习单位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实习前发给实习带队老师和学生。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3.实习场所和实习方法
选择实习场所必须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建立教学生产(工作)相结合的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2)生产(工作)、生活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住宿;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4.实习的组织领导
全院的顶岗实习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组织管理,实习实训中心协调,教学系部负责具体实施,院其他部门协同作好有关工作。
5.实习中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
(2)必须接受实习带队教师指导,应按实习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作业、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领队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更不能无故不参加实习;
(5)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的工作;
(6)对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而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7)实习中如遇涉外问题时,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对违反外事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实习中,发生工伤事故,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6.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报告等。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