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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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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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晋教职[2014]15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普通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现将《2014年山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4年山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4526

 

 

 

 

 

附件:

2014山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任务

省级培训以各类职业院校在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为主。2014年共组织 900名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500名中职教师专项培训;组织600名高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200名高职教师专项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省级培训的内容主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求,围绕重点专业、紧缺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需要,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并参照国家级培训有关要求研究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每班25人左右。人数25人以下的培训专业,采取跟岗(分院校岗位和企业岗位)培训的方式进行。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小组研讨等形式进行,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每班25人左右。人数25人以下的培训专业,采取跟岗培训的方式进行。

省级培训每期不少于4周(或160学时),含企业实践2周(80学时),采取集中培训、企业实践分段进行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40学时左右)。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习掌握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树立现代职业教育新思想、新理念;学习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动态和趋势、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专业教师实践课程开发能力等。

——企业实践活动(80学时左右)。重点了解我省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技术技能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与所教专业相关生产领域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开展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掌握主要岗位的操作技能,结合实践探索改进教学方法的途径。推进学校与企业的对接、专业设置与岗位技术标准的对接、课程体系与职业教育岗位职业技术标准的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增强生产实际经验,切实提高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训指导能力。

——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40学时左右)。总结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准备职业技能证考核内容。

跟岗培训也包括上述三方面内容,其中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参加培训机构安排的集中培训。企业实践活动和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由培训机构安排在学期中间进行,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培训需求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

(二)教师专项培训项目

学习领会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分析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学习掌握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树立现代职业教育新思想、新理念;介绍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动态和趋势,为职业学校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以推动加强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专业课程建设、教师德育工作能力提升为重点内容,推进教学环境、教材应用、教学方式、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管理制度的创新。

专项培训每期不少于1周(或40学时),培训采取专题报告、交流研讨、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培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专题报告(15学时左右)。邀请教育部、教育厅的领导、我国职业教育界的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

——交流研讨(10学时左右)。组织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参加研讨活动。

——案例教学(7学时左右)。邀请省内职业学校名校长介绍学校办学经验。

——实地考察(8学时左右)。到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和有代表性的企业参观考察。

三、培训机构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机构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主要由我省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单位承担;对部分有需求的重点专业由省外国家级培训基地承担,同时吸收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参与。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主要由我省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单位承担;对部分有需求的重点专业由省外国家级培训基地承担,同时吸收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参与。

培训机构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培训,认真编制和执行培训计划,不得删减培训环节,不得压缩学时和天数。要全面掌握学员基本情况,对学员综合素质差异较大的班次应分层次教学。要与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企业实践方案,避免培训与企业实践脱节。要加强教学演练与实践环节的指导,提出明确要求,做好考核工作。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存学员学籍档案、考核资料以及培训成果等。各培训基地负责安排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培训机构要加强学员安全教育,为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做好后勤服务,为学员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培训机构要及时收集、分析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培训方案。要加强对已结业学员教学的跟踪调查和咨询指导。

(二)教师专项培训机构

     培训由山西省教育厅主办,山西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研院)承办,主要职责是:

——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培训,认真编制和执行培训计划,不得删减培训环节,不得压缩学时和天数。要全面掌握学员基本情况,做好考核工作。

——加强学员安全教育,为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做好后勤服务,为学员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及时收集、分析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培训方案。

    四、考核结业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考核结业

参加省级培训的学员要按照要求完成全部培训计划。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山西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参加相关技能鉴定机构考核并成绩合格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员出勤、作业、平时表现和学习态度等日常情况;培训课程成绩和企业出具的实践鉴定;培训成果,包括4学时以上的教案并进行讲课或试讲、2000字以上的专业学习培训体会和企业实践报告等。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0%

   (二)教师专项培训考核结业

参加省级专题培训的职业院校教师要按照要求完成全部培训计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员出勤、学习态度、撰写10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

五、培训效果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效果

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造就一大批专业理论扎实、职业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掌握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二)教师专项培训效果

使职业院校教师的政治、思想、管理、业务等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增强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等,从中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师。

六、经费保证

实施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培训补助按职业院校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每人6000元(职业技能证考核费用由学员负担),职业院校教师专项培训每人2000元,培训结束后按实际参加人数下拨至承办培训的基地。差旅费及省外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学员所在学校负担。

各师资培训基地要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培训经费,不得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七、明确职责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管理办法,落实省级培训补助资金,对各市、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市教育部门负责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整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的工作方案,分解培训任务,加强对市属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为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3.承担培训任务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要深入开展前期调研,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4.各职业院校要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制定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级培训,科学合理地处理好教师教学工作和培训的关系,帮助教师落实培训经费,及时反馈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新时期新阶段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都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4年度培训任务

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4年度培训任务.doc